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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日期:2016-09-02    招标区域:福建    发布日期:2016/9/2    浏览次数:1616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的招标编号为(2016)建融招字第023号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社会函[2015]8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建设资金来自省发改委和省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
2.3工程建设规模:剧院总建筑面积为29712平方米。包括主剧场、排练厅、音乐厅及地下室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4527.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930.26万元;
2.5招标类型: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设计,包括剧院装饰修缮改造设计、剧场空调系统、音响、扩声系统、灯光系统及舞台机械系统;改造音乐厅,更新空调系统;扩建排练厅,改造空调系统;地下室人防改造;改造室外停车场、大台阶及夜景、水景等;全剧场室内外屋顶钢柱防火防水改造;升级改造大剧院智能化系统、安检系统和消防系统及变配电改造升级设计等。
2.6.2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6.3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 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0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
2.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单项合同的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或室内升级改造)的公共建筑项目,且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若设计合同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中均未标明招标公告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说明上述特征,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图纸,并加盖审图章)。
2.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9 2日至2016 9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   10 25 日上午9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930.26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64842,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大剧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
电话:0591- 88593078
联系人:李晓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综合楼二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722566,传真:0591-83722566
联系人:王工、许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备注: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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