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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浦中学体育馆舞台灯光、音响、LED高清显示屏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日期:2015-10-31    招标区域:清浦    发布日期:2015/10/31    浏览次数:1271
    

受淮安市清浦中学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清浦中学体育馆舞台灯光、音响、LED高清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清浦中学体育馆舞台灯光、音响、LED高清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简要说明:清浦中学体育馆舞台灯光、音响、LED高清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A标包为:体育馆舞台灯光,采购预算为80万元;

B标包为:体育馆舞台音响,采购预算为60万元;

C标包为:LED高清显示屏采购预算为56万元。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ABC三个标包,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包,且中标人都必须保证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货物,且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在有效期内、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谈判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标包、B标包: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必须是主要从事音响灯光行业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必须有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工作人员技术培训证明或音响工程师岗位技能资质的证明或中国视听工程学会专业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声学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6)参与谈判人必须具有所投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书,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同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7)书面承诺中标公示期结束2天内签订合同,7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中标人所供物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按不响应谈判文件,虚假应标交招投标中心严肃处理,并解除合同。(提供中标供应商承诺书原件,采购人保留对所有设备的抽样技术检测鉴定权利。)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谈判。

 C标包: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必须是主要从事LED显示屏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必须有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5)参与谈判人必须具有所投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书,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同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6)中标供应商承诺书。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公示期结束2天内签订合同,7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中标人所供物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按不响应谈判文件,虚假应标交招投标中心严肃处理,并解除合同(提供中标供应商承诺书原件,采购人保留对所有设备的抽样技术检测鉴定权利。)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谈判。

说明: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将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218室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300/标包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201510(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月1620151020

5、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10220900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10220900分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 .cn

谈判地点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谈判地点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评标室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1391511397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先生        电话:13915111172

3)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标包(分标包提交),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标前到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收据(清浦区诚信库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入帐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须提前半天至采购中心办理票据盖章后至采购中心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凭进账单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    号:10590188000040890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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