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2010-135-45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10-135-45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0〕114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4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电影后期制作用房工程方案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电影后期制作用房工程方案及设计(重新招标),专业内容为:建筑、结构(含加固施工图)、设备(含暖通、水道等)、电气、弱电(含工艺桥架、管道等)、电影后期制作工艺、声学装修、3D影院及建筑声学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1、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影视后期制作大楼裙房4层、5层,6-14轴和A-H轴范围内(总面积约为6500平方米),按电影后期制作用房分布表进行土建改造设计;2、在土建改造的基础上对重要后期制作用房(如:混录棚、音乐录音棚、审片室、对白棚、音乐棚、公共部位等主要工艺用房)进行建筑声学设计;3、电影后期制作工艺设计。4、主楼42层3D影院精装修及配套设计。5、包括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及设计变更等技术问题处理)及按国家规定需要设计人完成的全部工作任务。详见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造价13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3月24日9:00至2015年3月28日16:30;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45091624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4月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30日16: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原报名单位无需重新缴纳)。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28日。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45091624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4月2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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