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的规定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的批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霓虹灯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招标编号:YZ2015010406007
2.2招标内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霓虹灯更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投标人需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3工期要求:8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2.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定,一次验收合格。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2012年至今)内有同类(外墙灯光亮化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相当规模工程业绩且信誉良好;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上一年度(2014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3.7投标产品中如果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下的产品,须经过CCC认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9日起至2015年01月1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29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1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一开标厅(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碧、袁艳、郭鹏
联系电话:0871-65354823、65329870
传 真:0871-65324337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