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期工程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期会议系统及剧场灯光、音响等设备招标
招标人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项目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8243.8万元人民币。现对本工程所需会议系统及剧场灯光、音响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会议系统及剧场灯光、音响等设备供应及安装等相关服务。主要设备内容:1、剧场扩声系统;2、会议系统;4、摄像及监控系统;5、剧场灯光系统;6、剧场幕布系统等设备。
二、在发售招标文件前,进行资格预审,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三、资格预审合格的基本要求有: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在江苏地区有固定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拒绝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江苏省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灯光工程技术能力等级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接的会议系统或剧场灯光音响系统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2个(以合同签订或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5.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自2012年1月以来缴纳社保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报名方法:
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进行报名或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报名地址:江苏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南京市滨江公园内)
五、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放。
六、联系人:曹云、于艳
电 话:025-87721633 E-mail :
554236853@qq.com 招标人地址:江苏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南京市滨江公园内)203室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