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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政法装备采购办公室会议音响设备招标
招标日期:关于安阳市政法装备采购办公室会议音响设备招标    招标区域:河南省安阳市    发布日期:2013/2/25    浏览次数:910
    
 关于安阳市政法装备采购办公室会议音响设备招标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 安阳市 某单位所需会议音响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采购编号:安财招标采购〔 2013 〕 59 号
二、采购项目:会议音响设备(音响、功放、话筒等)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2 月 22 日 — 2013 年 2 月 28 日 ;上午 8 : 00--11 : 30 、下午 14 : 30--17 : 30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及投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 36 号,二层办公、四层投标开标评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3 月 1 日上午 9 : 00
六、开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安阳市人民大道 36 号四层)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十、项目负责人:白杨
联系电话: 0372-2283982 、 2283981 、 2283983
十一、潜在投标单位对 谈判公告 如有异议,应在 开标之日的 2 日前 按 谈判公告 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 疑问 的,将视为对谈判公告的完全认可。
十二、本次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安阳招标采购网 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 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 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 2004 〕 23 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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