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大众剧场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戏曲剧院,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众剧场维修工程第二期
2.2招标范围:大众剧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3工期:签订合同后现场具备条件起四个月内
2.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397.5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大众剧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它组织;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包含500万元);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壹级资质》。
3.5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至 2012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需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 年 3 月 18 日 10 时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需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8.开标
时间: 2013年 3月 18 日 10 时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戏曲剧院
地 址: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620786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传 真: 0431-88520058 联 系 人:秦工
日期:2013 年2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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