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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体育馆、多媒体功能室加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日期:2012-12-6    招标区域:广州市    发布日期:2012/11/17    浏览次数:979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体育馆、多媒体功能室加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 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体育馆、多媒体功能室加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GD- CZHW-121038】公示期为 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2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2103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体育馆、多媒体功能室加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体育馆、多媒体功能室加装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一项    人民币35.7万元
1.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授权书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1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12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6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2年12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滘中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桥兴路(番禺大桥东侧)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 
联系人:陈小姐  李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42163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2884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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