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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音响、灯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日期:2012-11-23    招标区域:江苏南通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次数:945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音响、灯光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音响、灯光采购项目
编号:NTZQ2012JT071
二、项目内容
多功能报告厅舞台灯光及扩声系统工程。
三、竞谈相关信息
(一)竞谈人必备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六项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4.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
5.经营范围中具有生产或销售本项目的资质;能及时提供现场安装及售后服务,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6.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竞谈。
请各竞谈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竞谈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谈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资格初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南通教育网下载);
2.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资格预审登记表(南通教育网下载);
3.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竞谈文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资格预审登记表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竞谈现场用于备查。
(三)入围办法
通过报名初审者均可入围。竞谈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四)保证金
1.领取谈判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1000);
2.参与竞谈时,还须交纳竞谈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5000);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 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参与竞谈或含迟到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5.竞谈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谈判文件集中出售信息:
(1)文件集中出售时间:2012年11月20日(14:30-17:30报名时间为半天,如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顺延。)
(2)文件出售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集中采购科
(3)文件出售价格:贰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4)联 系 人:巫建   电话:(0513)85010355
2.竞谈信息:
(1)竞谈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下午2: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竞谈开始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下午2:30
(3)竞谈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
(4)联系人:  吕国强  电话:(0513)85010355
3.采购单位联系人:曹科枢  电话:1396273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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