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文:
关于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二次公告延期的申请报告 淮安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本次属于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在公告期限内报名家数仍未能满足开标条件,故申请将公告期限延长三天,至2012年4月28日下午17:30分止。 以上请领导批示! 2012-4-27
原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项目(二次) 1、淮安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拔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东路 2)工程规模:投资约180万元。 3)招标内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中心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具体包括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内容,各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全部货物一起响应。 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壹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项目所投场地照明设备品牌、场地扩声设备品牌,必须为知名品牌,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企业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批准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企业;或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批准的专业舞台机械或专业舞台音响、专业舞台灯光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具有其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能够达到或超过以上资质的。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舞台灯光工程师或舞台机械工程师或舞台音响工程师或演艺设备工程项目经理或机电安装资质或相关资质;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淮安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资格审查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以上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淮安市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据相关证明后,证明材料开据后送到管委会1509室备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请申请人于2012年04月19日至2012年04月2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至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请携带交易员证。 9、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2012年05月02日14时30分。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10、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材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13、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517-8367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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